商业纠纷一般是公司与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出现商业纠纷的时候,企业可以相互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就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商业纠纷。
一、商业纠纷可不可以报警
商业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所以出现商业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商业诉讼的特征
1.商业诉讼中,解决纠纷适用的实体商法具有很强的任意性。这一方面表现为商业惯例的适用,各国商法中几乎都有这种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海商法》第268条、《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就是这种体现。另一方面体现为具体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实体法,如《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商业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在各国关于商业诉讼的立法中,不仅允许当事人处分其诉讼权利,如协议管辖,撤诉自由等;而且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自由处分其实体权利。
3.商业诉讼程序尤其注重诉讼效率和审理方式的灵活性。这一点在那些设置独立的商业诉讼程序的国家尤能得到体现。例如在法国,商事法院诉讼程序的主要特点表现在;简易、迅速、成本低,以及商人法官极为重视诉讼效率,审理方式灵活和强调和解等。商业诉讼效率及审理方式的灵活性,是与商业纠纷主要为财产权益纠纷,以及及时确定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维护瞬息万变的商品交易秩序安全的诉讼目的相联系的。
三、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
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