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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东祥金店诉黑龙江东祥金店不正当竞争案

更新时间:2020-07-03 15:52:00点击次数:4834 次
  2014年辽宁东祥金店诉黑龙江东祥金店不正当竞争案,辽宁东祥金店与黑龙江东祥金店均是东北解放初期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文革期间均停业,1984年从新开业,后辽宁东祥金店注册了东祥商标。赵岩律师作为黑龙江东祥金店的代理人认为,1、两家金店均叫东祥是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2、双方均是当地的知名企业。3、辽宁东祥金店从未打入黑龙江市场,只要提到东祥金店黑龙江消费者唯一对应的是黑龙江东祥金店,不会造成误解、混扰。4、企业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并不违法。法院采信了本代理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