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哈尔滨市尹某某诉李某某股权转让案
更新时间:2020-07-03 14:20:06点击次数:4888 次
2010年哈尔滨市尹某某诉李某某股权转让案,赵岩律师作为李某某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基本事实是,尹某某将其持有的三家公司各20%的股权转让给李某某,总价值1000万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某某给尹某某出具1000万欠条。通过法庭调查及庭审质证,代理人发现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议纪要及其公司章程的修订均有瑕疵,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而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后本案调节结案,为当事人挽回数百万元损失。